感谢网友对工会工作的关注。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现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职工入会规定。《工会法》第三条明确: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2.关于单位建会的规定。《工会法》第十条明确: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3.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与蜀山街道总工会联系,并与你单位所属联华社区了解,可以加入联华社区联合工会,联系人徐主席,联系电话82620822。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区总工会组织建设部,联系电话837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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