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通过赠予或买卖的方式各需缴纳的费用请咨询市民中心税务窗口。
是否需要评估请咨询税务窗口。税务窗口咨询电话:83587668
自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对合同金额无限制。
过户请前往萧山市民中心二楼不动产窗口办理。
通过赠予方式,若干年后,子女可以再回赠父母。
感谢您对我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网友:你好。对你咨询的问题简单回复如下:
1、赠与:直系亲属之间住宅赠与,缴纳3%契税。
买卖:出让方税费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承受方税费 契税:成交价*1%(90方以下,以家庭为单位第一套、第二套住房),成交价*1.5%(90方以上,以家庭为单位第一套住房),成交价*2%(90方以上,以家庭为单位第二套住房),成交价*3%(以家庭为单位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2、住宅基准价由税务机关设定,无须自行评估。
3、房屋买卖价格双方自行敲定,计税价格不能低于税务基准价。
4、过户可在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瓜沥分中心、临浦分中心三个地点就近办理。
5、通过赠与方式过户给子女,子女可以再回赠父母。
具体事项请拨打税务咨询热线0571-12366、22826702、22826000或22916000,提供具体信息进行涉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