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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总工会 请帮助贫困村民

网络问政
发帖人:一眼瞬间ss
2017-07-04 14:39:21 复制链接


想咨询下该户家庭是否符合申请《杭州市萧山区特困家庭援助证》,进化镇生活贫困的赵海林一家申请低保户或特困户(下坂底村),本人亲戚该户生活困难,家中几十平方破旧二楼无装修,无汽车。女主人有慢性肾病休息在家及照顾儿子,其子从小智力贰级残疾在家(生活无法自理需人长期照顾),男主人已60多岁在附近打零工(无社保),目前要为妻子,儿子自费缴纳高额的社保费(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年需缴纳1万多元,2个人的缴费根本负担不起),收入微薄,恳请施以援手,帮忙对接办理(他家这么多年一直是这种状况,本村村民都知道,可核实)。以下是进化镇的审核其符合低保,但要求其子退出残保,该户实际已经很困难,再退出残保根本无法自己缴纳社保(家庭月收入2000,还不稳定,水泥工小工作时有时无,而且男主人60多岁爬高的工作也不能负荷),区总工会能在不退残保的基础上给予帮助(残保难道算收入来源,只能抵消自己家庭大部分社保支出,日常其他收入远远低于低保户标准),如需具体情况可向本人咨询13606511570,谢谢!


本帖已推送到区总工会, 当前状态: 已办结
相关部门已受理该事件,并会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请您耐心等待。
(用户已评分:4)
  • 2017-07-12 13:07:58
    区总工会:

        网友你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获悉。根据萧山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20171月《关于印发困难职工申领<萧山区特困家庭援助证>的通知》相关要求,赵海林并不属于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并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的职工,且经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查询,未发现赵海林的困难职工档案,所以暂不属于区总工会《萧山区特困家庭援助证》帮扶对象。具体申领条件如下:

        (一)属萧山区常住户口,在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并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的建档困难职工;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申请前12个月)在低保标准100%(目前是819/.月,按萧山区低保标准执行)之内的家庭;

        (三)扣除下列三项内容,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00%819/.月)之内的家庭。

        1.家庭总收入(申请前12个月)减去自负医疗费后,人均年收入在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0%之内的家庭。

        2.家庭成员中有在校学生,且家庭年总收入(申请前12个月)减去学校学费(凭学校开具的学费数据,每个学生每学年按6000元计算,不足6000元按实计算)后,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00%之内的家庭(择校费除外)。

        3.家庭成员中有个人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家庭年总收入(申请前12个月)减去实际缴费数(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开具的数据)后,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00%之内的家庭。

        同时符合申领条件的困难职工通过企业工会申报,所属镇街、开发区、局级工会核实后,报区总工会审核通过后发证。

  • 2017-07-06 09:07:01
    区总工会: 本事件已受理。
  • 2017-07-05 16:45:47
    超级管理员: 建议总工会处理。
最新回复 (1)
问政管理员No.6 2017-07-12 17:46:18
网友,你好。当前问政件已办复,请在办复7日内做满意度打分,超时系统将自动默认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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