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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区总工会制定工会经费使用细则

网络问政
发帖人:约翰尼75
2015-09-25 08:54:59 复制链接
全国总工会近日发出《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明确逢年过节工会可以给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也可以组织看电影、春秋游等活动。同样杭州市总工会今天正式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把“少量”进行了“落地”。那么萧山区总工会能否在此基础上制定使用细则,既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使工会经费合理使用。
本帖已推送到区总工会, 当前状态: 已办结
相关部门已受理该事件,并会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请您耐心等待。
(用户已评分:2)
  • 2015-10-09 17:17:21
    区总工会: 工友你好:
        首先感谢您对于工会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关于基层工会的经费使用,中华全国总工会在2014年前后下发了总工办发[2014]23号《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http://www.hangzhou.gov.cn/main/zwdt/ztzj2/hzlszggjfl/xgzc/T511027.shtml),和工财发[2014]69号《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补充通知》(http://www.hangzhou.gov.cn/main/zwdt/ztzj2/hzlszggjfl/xgzc/T511028.shtml),与此同时杭州市总工会也根据实际情况,于2015年1月下发了杭总工[2015]3号《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www.hzgh.org/newsview23876.htm),该通知已就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有了很明确的规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萧山区总工会也已以萧总工[2015]4号文件予以转发。各基层工会的经费使用均可参照该文件所制定的标准实施。
        此外,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工会,萧山区总工会在2014年7月下发《萧山区总工会转发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萧总工[2014]51号)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工会经费开支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在此基础上,区两办于2015年1月联合区纪委、区财政局、区总工会等十个相关单位联合下发《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使用、职工福利、公务用餐和公职人员婚丧嫁娶操办事宜等方面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说明》,该《说明》也对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工会的经费使用规定做出了再次明确。
        最后再次对您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 2015-09-25 21:33:42
    区总工会: 本事件已受理!
最新回复 (2)
问政管理员No.5 2015-10-10 09:12:58
您好,您所反映的事件已办复,受理编号已经发您站内短信,请在办复7日内做满意度打分,超时系统将自动默认评分。
约翰尼75 2015-10-10 15:35:23
能否对像教师节、护士节、青年节等一些特殊节日的节日慰问作出一些经费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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