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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已受理该事件,并会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请您耐心等待。
(用户已评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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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8 16:41:40
区总工会:
工友你好:
根据总工发[2000]18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会员会籍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三、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坚持职工劳动(工作)关系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就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流动的原则。
四、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发生变化后,由调出单位工会组织填写《工会会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目中有关内容,并加盖公章。会员的《工会会员登记表》随个人档案一并移交。会员以《工会会员证》证明其工会会员身份,新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应当予以登记接纳。
五、会员如在本单位下岗后待岗,其会员组织关系不作变动。
六、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并已实现再就业的会员,其会员组织关系应转入新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如其再就业的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组织,其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应暂时保留在会员居住地工会组织,待其再就业的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后,再办理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七、会员失业后,由原用人单位办理会员保留会籍手续;其重新就业后,由本人及时与新用人单位接转会员组织关系。
如果您已持有我区总工会颁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但因为劳动关系流动前往杭州市区工作,需按照规定要求,由调出单位工会组织填写《工会会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目中有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再由新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予以登记接纳。同理,后续再次回到萧山工作,也需要办理上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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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2 16:28:59
区总工会:
本事件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