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政法委
1.根据区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支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的新路子。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培养和选拔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协助政法各部门党委(党组)管理政法各部门的中层正职干部。
9.协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完善和强化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职能。
10.指导镇、街道综治办公室(司法办公室)的工作。
11.办理区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负责办理省、市610办和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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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常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两会”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