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4年10月与一家集团公司签订了合作加盟合同,合同期为5年,我付了加盟费5万元,合同保证金8000元。可合同签订完后半年,该公司就在工商注销了,公司用房也转给了其他公司,公司法人及相关人员也都失联了。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和问题找哪个部门能为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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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4-02 14:47:23
区司法局: 本事件已受理!
- 2015-04-07 10:52:48
区司法局: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如果对方的公司并非虚构或者冒用他人名义,而且在这半年内实际已经履行过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这样比较难认定为合同诈骗,除非有多起案件能证明对方是通过这种合法的方式来骗取加盟费和合同保证金,以满足自己非法获利的目的。
如果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退还合同保证金及部分加盟费的情况,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仲裁解决争议。